星子县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星子县网站管理员 日期: 2008-11-12 21:00:37

星子县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及、准确地报告局内发生的各类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一)火灾、水灾、地质灾害等重大、突发自然灾害; 

   (二)有规模的群众性上访、****、罢市等重大情况和事件; 

   (三)爆炸、抢劫、盗窃、凶杀等大刑事案件; 

   (四)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矿及重大疫情; 

   (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危害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其它事件;

   (六)本单位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

   (七)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的处置情况;

   (八)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

   (九)涉及政策、法律、法规不明确和必须请示的重大问题;

   (十)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随时专题报告;

   (十一)其他和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程序 

    局办公室室是负责受理和处置紧急重大情况的具体办事机构,在接到发生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后,要按下列工作程序处置: 

   (一)要迅速将情况报告带班领导,必要时先向主要领导直接报告,然后再向有关领导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20分钟。 

   (二)值班员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主要领导或带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办理有关工作。 

   (三)对于直接呈报给局领导的重大紧急情况,由局领导做出处置决定,交由相关科室办理或上报上级部门。 

   三、纪律处分

   对隐瞒重大事项不报或报告不及时的,对重大事项发生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待查明瞒报原因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已知发生重大事项而不调查核实、不处理的,责成有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2、对发现重大事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建议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确保突发重大事项的报告及时、准确、畅通。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在工作日由办公室人员承担,节假日由署办干部轮流值班。正常情况下,值班时间按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时间以外,由办公室安排固定一部移动电话负责值班联络。遇有特殊情况则实行昼夜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报告单》,做到内容准确明了,对紧急重大事情要报送及时、不得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随意处置。 

   (三)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值班室负责人请假,说明理由,以便另行安排,绝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四)涉及保密事项,要严防泄密。对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以及活动情况,不准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对值班人员擅自离守或漏报、延报重大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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